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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会计界一直致力于研究和建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其中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最具代表性。我国对金融工具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这些研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金融工具理论研究的空白,促进了金融风险管理的深入,为实际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指导。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就有四项,这四项会计准则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称新准则)。这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一个整体。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18号)令,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对上述四项准则的补充和指导。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通过分析比较新准则与旧制度及国际会计准则,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相关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力求得出更加合理的处理方法。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新准则也不例外。通过分析比较,指出新准则中仍存在的不足,并试着对这些不足提出自己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及其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和我国新准则出台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基本内容的比较。第三部分阐述了有关金融工具确认的相关问题。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金融工具计量的相关问题。第五部分主要是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问题。最后总结全文。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仅是国内金融业健康发展和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金融工具会计是一个国际难题,本文也仅是对准则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比较,对准则有了一个总体的把握。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完善,需要更多的会计理论工作者对金融工具会计保持关注,一如既往的深入研究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