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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越来越重要。但也正因如此,其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需要完成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政府才能依此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投资者也才能据此得到投资决策的信息。对于我国目前频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等相应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归纳了学界已有的文献研究和阐述了信息披露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形式和原则,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有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之后采用构建博弈模型的方法,假设上市公司拥有自愿信息披露和非自愿信息披露两种策略选择,采取内部自律监管模型的方法,讨论出了全社会最优的信息披露数量大于纳什均衡下上市公司所进行的信息披露数量的结论。因此在信息披露的策略选择中,上市公司会选择不披露或少披露,容易出现“搭便车”的行为,这很好的揭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原因。通过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发现“激励悖论”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并通过提高违规成本的方式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中,发现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目光会进行虚假的信息披露,但当上市公司在监管严格的环境下将有利于投资者的保护,且上市公司因为虚假信息披露让社会受到损失、投资者丧失信心后,才会选择尽量少的虚假信息披露。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声誉模型的研究发现,声誉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选择以及吸引投资者的目的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声誉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可期望的收益。最后,本文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和博弈模型分析得到的结论,提出了如下措施建议:一是要健全我国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二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三是要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声誉机制,主要考虑了声誉机制的影响和如何建立声誉机制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