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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地总结了东门林场场外租地造林的三种主要模式(场承包造林、联营经营、国有民营承包造林),分析不同造林模式的运行情况及主要特征,运用案例分析法定量分析不同造林模式的利弊,并比较不同造林模式的经济效益,旨在为东门林场场外租地造林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科学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东门林场现行的三种场外租地造林模式各有优缺点。其中:①联营经营模式有效的解决了林场场外租地难的问题,但不利于林场将最优的生产资料投入到生产建设中;②场承包造林无法实现合理的人才配置管理,造林收益为林场扣除租金后的全额收益,在这一点上能充分保障林场的经济利益;⑧国有民营承包造林模式充分发挥了场内优秀职工的职能,同时有利于集约化统一管理,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2)在相同的经营条件下,东门林场场外租地造林模式的经济收益因立地条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其中,以Ⅰ类立地类型的累计净现值最大,内部收益率最高,分别为12112元/hm2和21.58%;Ⅱ类立地的次之,分别为7543元/hm2和17.80%;Ⅲ类立地类型的最小,并出现了累计净现值的负值(NPV=-1696),内部收益仅为6.62%。Ⅰ类和Ⅱ类两种立地造林项目表现为盈利,Ⅲ类立地造林项目出现了亏损。(3)通过对Ⅰ、Ⅱ和Ⅲ类立地的比较分析得出:Ⅲ类立地的林分经济效益受桉树木材销售价格、木材产量、人工费用、地租价格四个因素的影响最敏感,Ⅰ和Ⅱ两种立地所受的影响则较稳定,且表现为盈利。木材价格对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影响最大,并受立地条件类型的显著影响。(4)不同造林模式的不同分配方式会造成各方的经济收益有所差异:其中,①场承包造林模式采用全额收益,林场得到大部分利润比,农户只能获得地租收益,利润比例差距大;②联营经营造林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产品三七分、产品二八分两种,农户直接获得20%~30%产品,与纯地租收益(6210~2250元/hm2)相比,其收益比有所增加,林场的投资利润率较低,不利于林场的长期经营;③国有民营承包造林的分配模式主要以利润五五分成为主,其林场、职工、农户三方的利益收成比比较合理。(5)影响农户是否愿意出租林地的影响因子,主要有收入来源、林地流转方式、家庭收入、林地面积、林地流转时间、租金六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