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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采用相同剂量右美托咪定经滴鼻或舌下含服两种不同给药途径用于眼科全麻患儿麻醉诱导前临床镇静效果及安全性,从而为临床患儿选择合理给药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选取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本院收治的采用右美托咪定进行麻醉前镇静的眼科全麻患儿141例,年龄2.1~4.2岁,体重12~21.1kg,ASA分级Ⅰ~Ⅱ级。上述研究对象排除对右美托咪定过敏患儿,患儿2周内并发呼吸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和精神异常者。采用随机数据表法将上述患儿分为三组:对照组(47例)、滴鼻组(47例)和舌下含服组(47例)。对照组患儿术前30min舌下含服生理盐水注射液1mL,给药组患儿于术前30min分别通过采用滴鼻或舌下含服途径给予2.5μg/kg右美托咪定。滴鼻组用与右美托咪定与生理盐水混匀至1mL后于双侧鼻孔等体积给药;舌下含服组用生理盐水注射液稀释右美托咪定至1mL后给药。上述患儿均在父母陪伴下进入术前准备间,密切监测并记录患儿心率(HR),血压(BP),血氧饱和度(SpO2)。患儿由麻醉医师给药,并对患儿的接受度进行评估(良好:听从麻醉医师引导,无抵抗现象;一般:出现非激烈抵抗行为,经医生或家属劝导后可说服;较差:患儿出现明显且激烈的抵抗行为,哭闹严重,需借助外力方可进行麻醉前给药诱导)。对比分析上述三组患儿采用不同给药途径给药后入睡时间、术后苏醒时间,使用Ramsay镇静评分量表对患儿的镇静状态进行评估。30min后由专业护士进行静脉留置针穿刺,穿刺成功后将患儿推进手术室。采用Ramsay镇静评分量表对患儿进行静脉穿刺、与父母分离状态以及面罩接受度评分。患儿诱导置入喉罩后采用全凭静脉麻醉维持全程手术麻醉效果,手术结束后带喉罩送入麻醉恢复室(PACU),并于PACU中观察至少1小时。待患儿符合拔管条件后拔出喉罩,依据临床统一标准,Steward评分达到4分以上方可离开PACU送回病房。交代其家属需要特别注意细节及护理操作注意事项。患儿于术后4h进行访视,密切询问并记录患儿术后相关不适情况诸如出现恶心呕吐、疼痛、嗜睡等不良反应情况。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三组患儿的年龄、性别、身高、体重、ASA分级等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 2、Ramsay镇静评分量表结果:上述患儿采用滴鼻及舌下含服给药途径的术前镇静、静脉穿刺,与父母分离状态及面罩诱导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舌下含服组相比,滴鼻组镇静效果明显改善(P<0.05),但静脉穿刺效果、与父母分离状态以及面罩诱导麻醉疗效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用药接受度比较:上述患儿对于不同给药途径的接受度存在明显差异,患儿对滴鼻给药途径的接受度较差,而对于舌下含服给药途径的接受度相对较好,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4、用药前后血流动力学变化:上述各组患儿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包括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等在用药前后存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的波动,但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5、滴鼻组患儿入睡时间为(11.53±0.33)min,舌下含服组患儿入睡时间为(19.71±0.84)min,较对照组(31.71±0.61)min明显缩短;而苏醒时间,滴鼻组为(45.62±1.62)min,舌下含服组为(58.62±1.91)min,较对照组(35.62±1.33)min明显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舌下含服组相比,滴鼻组入睡时间和苏醒时间明显缩短,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6、与对照组相比,滴鼻组及舌下含服组患儿术后发生疼痛、恶心呕吐发生率明显减低,但嗜睡发生率明显升高(P<0.05)。与舌下含服组相比,滴鼻组疼痛、恶心呕吐的发生率降低(P<0.05),嗜睡状态没有明显变化(P>0.05)。 结论: 1、相同剂量右美托咪定采用滴鼻途径给药后患儿的术前镇静效果明显优于采用舌下含服途径;而患儿术前与父母分离时状态、静脉穿刺效果以及面罩诱导麻醉疗效等与舌下含服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2、上述患儿对于不同给药途径的接受度存在明显差异:患儿对滴鼻给药途径的接受度较差,而对于舌下含服途径的接受度相对良好。 3、相同剂量右美托咪定采用滴鼻途径给药能够有效缩短患儿的入睡时间和术后苏醒时间,用于眼科全麻患儿麻醉诱导前的镇静效果明显优于舌下含服给药途径。 4、相同剂量右美托咪定采用滴鼻途径给药后患儿术后发生疼痛、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低于舌下含服组,嗜睡状态没有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