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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1912—1937年期间江苏农村金融的变动为主要研究对象。作者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以大量具体的历史文献资料为依据,探析了江苏省民国时期农村金融变动的原因、过程、结果与特征。 文章首先具体分析了江苏民国时期农村金融变动的诱因,从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对外贸易的变化以及农村中资金的枯竭几方面进行探析,认为这些因素促使原有的金融体系逐渐萎缩,新式金融萌芽并快速发展起来。文章紧接着在随后的各章中,重点论述了民国时期江苏农村金融变动状况。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变动,最大的特征是旧式金融机构如典当、和会等数量递减,新式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农业银行、合作社、农业仓库等迅速发展起来。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新式金融机构的数量比旧式机构少,旧式机构在数量上仍占主导地位。在质量结构的变动中,新式金融机构表现为明显优越于旧式形式:业务范围拓展,管理科学,经营方式先进,资金和规模扩大,制定出较为合理的规章与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文章认为,近代江苏农村金融在其空间分布、使用范围等方面也有所变动,对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呈现出独特的特征。 江苏近代的农村金融,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整体是从高利贷性质的消费性借贷为主,逐步向以生产、流通性借贷为主进行转变,并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在新的世纪中,我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三农”问题,依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本文对典型地区—江苏的农村金融研究,希冀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提供积极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