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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我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作为今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奋斗目标。本文的中心内容,是法律意识中存在的意识形态及其表现形式——法律意识形态。论文由六章内容构成:绪论、法律意识的内涵探讨、法律意识与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的内涵与构成、对法律意识形态的界定、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论文的第1章主要介绍了写作背景、国内外有关的学术研究情况、论文的主要创新以及研究方法。国内已有的研究文献中,缺乏有关国外法律意识与法律意识形态的研究,没有直接使用国外法律意识文献的研究成果,本文对美国与欧洲有关学术成果的介绍与评价,补充了国内在该领域的研究。第2章主要探讨法律意识的内涵,分析了与法律意识内涵密切相关的法律意识的构成要素以及法律意识与法律心理的关系。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各种心理反映,具有价值判断功能。法律意识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通过对法律意识内涵的探讨,以求对法律意识基本问题的认识更加科学,为后面讨论法律意识与意识形态的相关问题奠定基础。第3章主要研究法律意识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意识形态存在于法律领域,表现为法律意识中的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法律思想,称为法律意识形态。法律意识与意识形态又是不同的概念,在基本性质与作用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第4章主要分析了法律意识形态的含义与意义、法律意识形态的特征、法律意识形态的构成要素与种类。法律意识形态是存在于法律领域的意识形态,通过一定的法律意识表现出来。法律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也具有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征。法律意识形态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不同种类的法律意识形态构成统一的整体。法律意识形态存在着不同的体系与模式,有一元与多元的不同体系。第5章主要界定法律意识形态,讨论法律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法律意识形态与法律意识的关系、法律意识形态与法律价值观的关系。法律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意识形态有其特殊的性质,不同于其他领域的意识形态,更不同于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的强势,垄断了意识形态领域,遮蔽了法律意识形态的存在,造成法律意识形态的弱势地位。在法律意识形态与法律意识的关系问题上,法律意识形态是法律意识的构成部分,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法律意识中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不属于法律意识形态的内容,不属于法律意识形态的法律意识中的法律思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上升为法律意识形态。反映法律意识实质的法律价值观,有的就是法律意识形态法律意识与意识形态有密切的联系,意识形态存在于法律领域,表现为法律意识中的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法律思想,即法律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是具有价值判断性或者政治倾向性的最有影响力的法律思想,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法律意识形态集中体现法律意识的实质。法律意识的实质是具有价值判断功能的法律价值观。法律价值观以公平观和正义观为基本内容。研究法律意识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在理论上有利于深入揭示法律意识的核心与实质,有利于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在法律领域的存在情况,使法律意识与法律意识形态的理论得到完善。法律意识是人们法律行为的心理基础,法律意识决定法律行为。法律意识形态则决定法律意识的性质以及法律行为的性质与意义。研究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形态,在实践上有利于提高人们对法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态问题的重视、发挥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形态对法律活动的指引作用,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