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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司法独立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确认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司法独立”是一个口袋词(umbrella term),它涵盖了司法角色和司法组织部门内部分重叠的各类活动:裁决的(decisional)、个人的(personal)、程序的(procedural)和行政的(administrative)。司法独立首先是指一种国家权力在不同国家机关分配的宪政制度,是指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而从司法独立的实现条件来看,它还包括对司法机关和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考察西方司法独立确立的过程可以发现,司法独立的确立往往是理念先行,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制度,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加以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院通过其独立的裁判,可以有效地防止政府的不法行为。本文即是在对司法独立概念界定的前提下,分析我国司法独立所面临的困境,比较各国司法独立原则的确立过程、基本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设想。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约38,000字。 在引言部分,文章交待了研究的目的、动机和主要研究方法等。 第一章是司法独立概述。该部分对司法独立的概念、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指出司法独立包括司法权的独立、法院的独立和法官独立等不同层面的含义。它们是对同一问题不同角度的理解。 第二章是我国司法独立的追求与缺憾。我国在确立司法独立原则的历程中,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绩,然而,由于客观原因,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完全实现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包括司法制度本身的缺陷,行政以及其他力量的干涉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独立。 第三章是司法独立原则的比较研究。文章选取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的司法独立理论与实践作为比较的对象,对其司法独立原则的历程、基本内容进行了比较,并总结了其对我国的启示。文章认为,纵观各国司法独立的确立过程,可以说,司法独立原则的确立实质上是一个政治逐步民主化的过程。司法独立地位的取得伴随着各种斗争和妥协,是长期建设的结果。 第四章是实现我国司法独立的途径。文章探讨了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党的领导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关系,指出实现我国的司法独立应该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包括人在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要改善党的领导:要改革我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法官制度,以确保法官的独立。 文章还在结语部分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展望了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未来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