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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正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的护理照料问题日益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许多省市纷纷开展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比如青岛市、长春市、北京市等,这些城市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山西省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严重,老年人口抚养比逐渐增加,在此背景下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逐渐被关注。社会、家庭等因素的转变使得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面临困境,若不及时解决,不仅会给家庭带来麻烦,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山西省积极开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就极为重要。论文通过对山西省省内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家庭状况、社会状况以及商业保险的发展状况的分析得出山西省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三种研究方法分析了山西省具有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经济支持、政策支持,可以在太原市小店区等地率先进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运行。最后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提出了山西省构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建议。本文重点着眼于如何利用山西省的具体数据分析山西省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首次将山西省的实际情况与成功实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青岛市的筹资方式以及郑功成提出的筹资方式结合起来分析山西省的筹资方式,得出了山西省可以按照“职工以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历年基金结余的20%一次性划入,另一部分每月按照个人账户计入基数总额的0.5%的标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的方式或者“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资金放到长期护理保险的账户中去”的方式筹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并基于影响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显著因素将山西省119个县(市、区)进行聚类,得出了太原市小店区等地是山西省目前适合优先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