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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资源”-石油,它不仅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战用物资,同时又被定义为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能源,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依赖于它。19世纪以来,因各国工业社会的进步,全球弥漫着经济进步与资源短缺的两重压力,而资源的短缺已然成为各国所面临的核心难题,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石油毫无例外的成为国际社会重点研究的对象。石油的“不可再生”的特征决定了石油的价格将不同于一般商品,而历史的进程也一次次的印证的这句话的真实性。本世纪初以来到当前,石油价格不断出现大幅波动,尤其典型且严重的2007-2008期间石油价格波动为例,石油价格的波动幅度和波动出现频率都达到历史性突破,国际原油价从初始40美元/桶在一年期限不到的时间里极速上调到140美元/桶的天价,其后又开始大幅下调,突破60美元/桶。我国是石油净进口国,对石油的依赖也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日益强烈,而如此剧烈的波动不仅会给我国依赖石油的产业带来巨大的价格风险,也会损害我国国民经济利益。石油的“战略性”特征决定了其价格决定权背后隐含的国际话语权问题。如今,石油价格的话语权被以OPEC为代表的石油产出国以及石油期货市场发达的以美国、伦敦为代表的少数国家所垄断,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没有话语权。面对石油价格“话语权”的薄弱及国际石油价格剧烈震动所带来的风险压力,我国应该如何保障本国利益、避免风险。对此,我国在2008年中后期开始开创上海燃料油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市场是由期货市场的特殊功能决定的,期货市场具有规避风险及价格发现功能,这两个功能正好能有有效的改善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中的绝对被动的局面,保障我国合法利益,但由于我国石油期货市场发展比较晚,具体作用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印证,需要我国长期的变革及市场拓展来实现。本文以上海180CSE燃料油、美国WTI原油及伦敦BRENT原油期货价格为实证对象,分析其波动性特征、对比其波动性相互之间的联系、运用VaR-GARCH对其波动性进行风险度量、对我国目前石油期货市场的成熟程度及对进一步实施我国石油期货市场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