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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较不成熟,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还存在着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2013年,我国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之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了关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讨论。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关注人权的轻刑化矫正方式,已逐步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所认可。本文以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为对象,通过阐述社区矫正理论和国外有关运行模式的经验,运用实证和比较的分析方法,在剖析我国社区矫正发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理念、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方面提出一些思考。本文框架由五章组成。首先,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是从概念、理论基础和价值导向以及相关概念辨析等角度展开分析;其次,比较欧、美、日和香港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和发展模式,阐述对我国改革社区矫正制度的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厘清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理念,并且梳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现阶段面临的机遇和问题。综合分析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理念方面,重监禁刑轻非监禁刑思想根深蒂固,重帮教轻惩罚色彩浓厚以及原则和指导思想不明晰等问题;制度方面;法制方面,包括社区矫正立法层级不高,适用对象种类和措施过少,机构设置上存在问题,加之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完善,评估体系尚未健全等等方面,试图通过有针对性的问题剖析,为改革提供思路。最后,主要是针对我国现有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从理念转变和法制健全两个维度把握,提出以下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思考:转变理念,制定一部统一的社区矫正法,优化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扩大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范围,完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等改善措施,以求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矫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