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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享经济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网约车应运而生。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交通”在城市客运领域的创新业态,打破了传统特许经营的壁垒,为公众提供了新型的“一键式”便捷出行方式,提高了车辆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交通压力和就业压力。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约车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法律冲突和监管难题也是不容小觑的。尤其是在网约车监管方面,面对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激烈的矛盾冲突,是将其纳入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窠臼,还是为其构建全新的监管模式,着实考验着“互联网+”时代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智慧和勇气。《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各地实施细则的颁布将网约车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其发展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讨下,借鉴国外的网约车监管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覆盖准入、运行、退出机制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网约车监管模式。政府应该以包容开放的态度,依据法治化原则,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符合民意、顺应市场、合理平衡的法律监管机制。本文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下,着眼于我国网约车监管的现实问题,借鉴国外的网约车监管经验,力图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绿色网约车监管模式。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网约车监管进行总的概述,主要从网约车的含义,网约车有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特征,网约车监管的必要性以及监管所要达到的效果四个方面入手。第二部分,对英国、美国、法国三个国家的网约车监管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分析,以期为我国的网约车监管提供比较法资源。第三部分,仔细剖析了目前网约车立法、监管主体、准入、运行、退出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对策。具体包括完善网约车立法,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的网状监管模式,建立涵盖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