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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不公、量刑失衡等问题,确实存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之中,并逐年凸显出来,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引发被告人的不满,而且还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因此,在建立法治社会的目标指引下,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不仅要求定罪的公正,也要求量刑的公正;不仅要求结果的公正,也要求程序的公正。近年来,全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和量刑程序改革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量刑建议权作为量刑程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检察官、被告人能够参与量刑程序,既把对抗机制引入到量刑程序中,又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量刑活动的监督,让量刑程序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保障量刑的公正。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第一部分,量刑建议权概述。根据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诉讼法理论,介绍量刑建议权的概念和法律定位以及量刑建议权的价值。这些内容是量刑建议权设立和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量刑建议权的域外考察。限于篇幅的原因,本部分只是对两大法系有代表性的国家的量刑建议权体系作简要的介绍,通过比较分析探讨我国推行量刑建议权的背景。第三部分,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研究。该部分为本文的重点,主要从现状和完善两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在现状描述部分,笔者根据文献资料的检索以及在检察院实习期间的调研,总结了量刑建议权在我国试行以来的实践成果;通过认真研读2010年10月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该《意见》进行了粗浅的解读;在前两项活动的基础上,归纳了立法和实践两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其次,在完善建议部分,笔者从原则的确立、规则的细化与补充、配套制度的完善、司法机关积极性的提高四方面提出了拙见。第四部分,总结。总结全文,指出量刑建议权试行的成果,同时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对法治建设大环境下的量刑建议权的更好推行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