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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是刑法总则中并列的两个概念,刑法学界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都已经比较成熟,成果斐然。但有关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交叉概念—-单位共同犯罪,虽然相关论文亦有不少,但研究仍待深入,立法上的缺失与司法实践中处理的混乱更让单位共同犯罪的研究具有紧迫性。本文拟在该领域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的相关理论,对有关单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构成要件及具体认定、停止形态及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于完善刑法理论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有所裨益。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单位共同犯罪概述。首先就单位共同犯罪的存在与成立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紧接着在介绍数种不同观点的基础上,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将单位共同犯罪与共同单位犯罪、一般共同犯罪这两个相似、易混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单位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与认定。本部分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四个方面对单位共同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解说。其中每一部分又穿插有关疑难问题的认定,如在主体要件部分,探讨了母公司与子公司,本单位与下属单位、私营企业能否被认定为单位共同犯罪主体的问题,在主观要件部分从纯正单位犯罪与不纯正单位犯罪两个角度重点探讨如何认定单位共同犯罪人之间的意思联络,在客观要件部分讨论如何认定单位共同犯罪行为,在客体要件部分讨论了单位共同犯罪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的认定。第四部分,单位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本部分首先论述了单位共同犯罪的完成形态---既遂,具体讨论了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有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未遂的成立以及不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教唆犯与帮助犯既遂的成立问题;然后论述了单位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和中止。最后对单位犯罪停止形态与单位内部直接责任人员停止形态的关系进行了讨论。第五部分,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本部分从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与不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在纯正单位共同犯罪部分主要讨论了单位与单位主从犯的划分以及单位内部直接责任人员直接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关系以及主从犯划分问题;在不纯正单位共同犯罪部分,主要就自然人与单位触犯同一罪名但定罪量刑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应该将单位与自然人区别开来,在确定单位与自然人总的犯罪数额的前提下,分别适用各自的定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