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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诸多因素,中国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贫困问题一直存在。反贫困成为我国乃至全人类发展需迫切解决的难题。对此,自建国以来,为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并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我国实施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全国范围的扶贫开发工作,这对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最终达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扶贫开发阶段,作为扶贫政策第一执行者的村干部,直接决定了农村扶贫工作进程的快慢和成效。因此,本文在扶贫开发的大背景下,基于村民满意度角度对村干部扶贫工作进行优化。 文章以满意度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对阜平县村干部进行调研,运用文献分析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研究了三个问题:(1)根据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了阜平县的贫困现状及村干部队伍现状,并指出了村干部的扶贫工作内容;(2)构建了村民对村干部扶贫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体系,得出结论;(3)依据满意度的评价结果,分析了影响满意度结果的原因,为优化村干部扶贫工作提供对策建议。 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村民对村干部扶贫工作的综合满意度分数是47.5,处于“一般”水平(40<K≤60)。其中,村民对村干部产业扶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保障社会民生工作以及科技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得分分别为42.6分、53.8分、49.8分、43.2分。可见,阜平县村民对村干部在扶贫开发中工作的满意度不容乐观。分析村民满意度较低的原因主要有村干部自身素质低下、村干部对产业和科技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脱离村民意见等。对此,文章建议优化村干部的扶贫工作应从政府和村干部自身两方面方面入手:政府应积极开展培训提高村干部素质、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村干部自身应转变思想意识提高扶贫工作重视程度、工作积极融入村民反馈等。 创新点:在研究视角方面,关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已有的研究中,针对贫困县扶贫开发进程中村干部工作的调研极少。本文研究了在扶贫开发的大背景下,贫困地区村民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以此来优化村干部的扶贫工作;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模糊综合评价法运用到村民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