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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宗旨在于将国际贸易中的竞争机制真正引入政府采购领域,扩大政府采购的开放程度;完善各国政府采购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国际竞争的公平性、非歧视性和透明度。中国加入WTO时就承诺将尽快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2007年底,中国政府正式向WTO秘书处递交了加入GPA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表明我国加入GPA的谈判已经开始。2008年2月,中方在日内瓦与GPA参加方进行了首轮会谈。加入GPA是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将对我国的政府采购和产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加入GPA对我国政府采购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本文的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是本文的研究背景、重要概念界定、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思路和框架;第二章是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基本框架,主要介绍GPA的宗旨和原则、GPA的文本框架和GPA的主要内容;第三章主要分析从政府采购法律及制度、政府采购方和产品供应商三方面来分析GPA将给我国政府采购带来的总体影响,详细列出GPA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及制度提出的新要求,从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来分析GPA对我国政府采购方和产品供应商的影响;第四章是以电子信息产品政府采购为例,从行业角度分析GPA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影响。在这部分先介绍了GPA和我国政府采购中涉及的电子信息产品进行界定和比较,然后从计算机行业、通信设备制造业和软件业三个子行业进行全面的分析;第五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健全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尽快出台本国产品认定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措施;第六章提出GPA谈判的基本原则和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应对加入GPA的谈判策略预案,包括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原则、开放与保护并重原则、开价与要价对等原则和充分利用保护条款原则,电子信息产品行业的谈判预案将分计算机行业、通信设备制造业和软件业三个子行业分别提出。本文在严谨的对比分析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建议;另外,提出我国应对GPA谈判的基本原则和电子信息产品应对GPA的谈判策略预案,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