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推进,各项司法制度改革也在同步进行,彰显出严密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和诉讼效率提升的价值追求。伴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一直是刑事讼诉法学界的关注重点。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样是在公平、公正和高效的价值追求基础上,综合理论界、实务界近几年研究试点成果,通过对制度的合理设计,以实现司法资源更科学合理配置的目标。在传统的刑事诉讼构造下,近几年面对涉众型、复杂型、新类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大量涌现,现有的刑事司法资源配置已出现力量不足的窘境,越发成为制约诉讼效率的重要因素。要破除这一困境,让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到刀刃上,必须从根源上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通过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减轻司法诉累。让犯罪得到及时治理,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尽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必须承认,作为一项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制度,它突破了实体和程序之间的界限,突破了现有的诉讼构造,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实现具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对这一制度适用中的问题应进行重点梳理研究。笔者拟在本文中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对制度重点问题进行探析,本文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章为文章的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现状以及适用中的不足之处;第二章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内容梳理,从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逐一厘清何为“认罪”、何为“认罚”、何为“从宽”,并对它们三者间的关系进行讨论;第三章为当前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剖析,譬如在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方面、量刑协商方面,以及关于被追诉人在适用速裁程序后的上诉权是否应当受限,应当受到何种程度的限制,也不够明确;第四章为针对上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阶段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期充分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