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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市是相对于分拆上市而言的,通过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收购和反向收购,最终实现集团公司资产整体上市,它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一种制度性创新。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资本市场上多数上市公司所经营的只是集团或母公司的部分资产,这导致了上市公司与母公司间出现了大量关联交易,同时这种分拆模式严重制约了企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分拆上市带来的危害越来越明显。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施集团整体上市。整体上市可以看作是企业对其边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整个企业集团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其相比拆分上市而言,有利于消除母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使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为市场的金融创新拓展空间,可以作为企业股份制改革继续深入的一个很好的思路。本文首先以现有的经济理论为依据,指出整体上市符合企业的本质和企业边界原理,是对企业边界的一种调整。其次,对我国已出现的整体上市案例,运用比较和归纳的方法,提出了整体上市的外在动因、内在动因和创新性动因,并归纳出整体上市的四种基本模式,即:(1)股票置换+吸收合并模式(2)公开募股+吸收合并模式(3)再次融资+资产收购模式(4)集团改制+首次上市(IPO)模式。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指出了四种模式间的异同及其适用性。再次,整体上市是相对于分拆上市而言的,在指出分拆上市的弊端的同时,分析了整体上市对我国资本市场和企业的积极作用,并指出整体上市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整体上市的积极意义大于其消极意义,所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应当积极推进整体上市。而且,从现在的趋势看,整体上市仍然会受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重视,整体上市仍将会是资本市场上一个重要的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