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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的资源大国,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总量占世界储量的12%,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建设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众所周知资源是稀缺的,不可能无限度的开发利用。因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目前经济高速发展,但经济增长依然未摆脱“高消耗、高增长”的旧模式。资源、能源消耗惊人、浪费巨大,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依然无视资源的价值和可持续利用。解决这一问题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对资源开发开征资源税。资源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然而,我国的资源开发长期处于无偿开采的阶段,直到1984年国务院才出台了我国第一部资源税条例——《资源税条例(草案)》。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政府对资源税制度的建设缺乏重视。理论界也很少研究资源税的相关问题。目前,可以说资源税的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 在目前情况下,对我国资源税费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率对改变我国资源增长模式,抑制局部地区出现的资源过热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本文第一章主要对我国资源的态势,激发人们积极探索导致资源危机的深层原因,寻找摆脱困境的有效途径;并介绍了我国资源税制度从古代的“山泽之赋”到建国后两代资源税制的从无到有的历史发展过程。 第二章通过对经济基础理论马克思地租理论、庇古税收理论和科思定理的阐述,说明要建立和完善资源产权制度,以减少资源的消耗浪费。从西方主要矿业国家比较成熟的资源税税收体系着手,介绍国外资源税的主要类型,以及国际上常用的资源税课税方式。 第三章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资源税税费存在的问题:资源税课税范围较窄;资源税的课税依据不合理;资源税的单位税额总体偏低;资源产品价内征税不利于资源企业的发展;现行资源税制度未能合理的体现级差调节的作用;资源补偿费名不副实。 第四章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内蒙古自治区的优势资源稀土、草地、铁矿进行完善资源税制度的改革建议。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环境税收的构成,面对日趋严峻的资源状况,资源税的功能被弱化。对内蒙古自治区的优势资源:稀土资源、草地资源、铁矿石资源的资源税费进行详细的研究。1、首先对稀土资源税费的研究: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的优越条件和形成;稀土资源征收垄断地租性质的资源税费的现实意义;如何确定和计算稀土资源税费;以及稀土资源税费的征收和使用。2、其次对草地资源税费研究:内蒙古自治区草地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草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征收草地资源税费的依据;草地资源税费的实施。3、最后是对铁矿石资源税的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铁矿石概况;铁矿石资源税费在实际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对铁矿石资源税费征管提出建议。 第五章根据对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制改革的研究,提出我国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强化资源税的功能与作用,从而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此外,由于论文篇幅限制以及笔者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有限,文中可能存在某些观点还值得商榷或者论述深度不够等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