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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现代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古希腊时代是通过把政治德性同构的方式来消解道德与政治的冲突的,亚里士多德以至善为目的统摄政治与德性,在伦理一政治理论建构中消解了好人与好公民的冲突状态,实现了德性与政治的和合一致。在基督教的理论建构中,相比德性与政治和合一致的古希腊,政治的价值位列大大下降,沦落为一种世俗的工具;与此同时,道德却被无限拔高,变成无比神圣的规则,道德与政治相互支撑相互激发的和合状态转而变成了道德绝对地规约政治,而政治并不体现最高的善,实际政治可能会有悖于道德,但绝对不被认为它具有自身目的价值因而有理由主张突破来自上帝的神圣道德法则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中世纪政治与道德冲突也是不可能的,但它化解政治与道德冲突的方法与古希腊人相去甚远。
转变时代的马基雅维利,把政治有效性提高到目的性地位,道德并非自成目的和具有内在价值,唯有服从、服务于政治有效性的道德才是需要的,结果道德规范性与政治正当性一并遭到否弃。康德试图扭转这种局面,主张一种先验的道德的规范性,保证了政治正当性,但这种强调义务、责任一成不变的、以绝对命令表达出来的先验道德,实际上是缺乏驱动性的,对政治有效性也是一种损害。对政治来说,正当性与有效性都是必须的,但似乎它们对道德提出相互矛盾的要求,马基雅维利和康德以其各执一端的理论建构清晰地把这种矛盾要求展现出来了。而现代社会结构与观念使得道德与政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古典时代消解双方冲突的方法不再适用,现代政治与道德关系处于一种张力状态。
探讨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治与道德关系的协调之道,必须以现代社会公私领域分离、价值多元以及人们对于现代政治的理解为背景。因应现代社会公/私领域的划分,现代道德也分化为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在私人领域,私人的道德价值选择呈现多元性,而公共道德在这种价值多元论的背景下,要为世俗的现代政治提供正当性论证的同时又必须不能妨碍其有效性。现代社会结构与观念之下,能够保证政治正当性要求的公共道德,只能是公共领域里的公民主体间通过平等和自由的互动得到的一个结果。而公德要不妨碍政治有效性,其规范必须是来自并适合政治本性而不是外部强加给政治的。在我们对政治领域的本质属性做新的规范性理解后发现,以满足政治正当性要求那种方式形成的公共道德规范与内在于政治本性的规范是契合的。道德与政治的冲突的调解是道德与政治双向调适的过程,统一于平等自由的公共政治生活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