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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广州农村村民委员会为例,采用实证分析及对比分析的方法,在社区治理的视野下观察村民委员会的治理作用、存在问题和影响因素。从1983至1998年,广州村民委员会是政府在农村行政管理的延伸;1999年后才开始全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社区治理发展迅速。广州村民委员会有维护社区治理政治合法性、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三方面的作用。村民委员会在发展经济与维护社会公平,参与社区治理的扩大与社区稳定两大方面存在问题。分析村民委员会治理存在问题从组织环境,治理组织之间的关系、组织本身三方面着手。村民委员会所在社区的范围和规模、农村社区发育程度、经济状况和资源条件、社区的历史传统及公民参与习惯是影响村民委员会治理的组织环境因素;村民委员会与农村社区治理正式组织、农村非正式治理组织、村民的关系影响政府、村民委员会、社会分权的取向、程度和具体形式,从而对村民委员会治理作用产生各种影响;村民委员会的战略管理与思维能力、学习变革及创新的能力、把握机遇的能力、动员和调集资源的能力、协调、沟通和冲突的解决能力的差异,也是影响村民委员会作用的发挥重要方面。改善村民委员会治理,构建“善治”农村社区,应当从四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使农村社区拥有更大自主创新空间和权力;二是在治理中唤醒农民公共参与精神,实践社区公民资格;三是继续完善农村社区治理网络;四是继续发挥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