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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是法定的权利,专利权既需要保护,也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制。一项专利转化为市场力量,主要靠专利权的许可,通过协议方式的专利许可是最基本、最主要的途径。而在专利协议许可中,可能会涉及限制性条款。限制性条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主体内容即体现在对限制性条款的认识和规制方面。
在绪论部分,首先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细致的界定,限缩了研究范围。
第二、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本文首先对比了一些国际条约以及美国分析限制性条款的方法,举例说明了一些限制性条款,也对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析。然后转入对非法的限制性条款采取的措施方面,即规制方面。本文在这一部分分析了对于限制性条款的专利权扩张理论、专利权滥用理论以及垄断理论,认为限制性条款主要是应通过反垄断理论来进行分析。在这一部分本文还简要分析了限制性条款与专利池以及与标准化的关系问题,并指出限制性条款在专利池和标准化问题中基础性。
第四章分析我国应该采取的措施,认为存在一个对其规制的法律体系,即针对限制性条款,有的是专利法律机制本身能够解决的,即通过专利法自身的权利限制规范如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权利穷竭等制度来解决,有的则需要与其他法律如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来解决,而反垄断法的规制必不可少,意义重大。
本文结语部分对整篇文章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