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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宾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针对安然、世通等系列公司财务丑闻所暴露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而于2002年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增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都作了许多严格规定。法案的目的是杜绝公司造假,保护投资者利益,它的实施将使现今美国资本市场的整体融资环境和监管体系发生深刻的变化。但它出台后各方反响不一,其中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条款等更引起一些争议,一些公司管理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为遵守该法案虽然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但却造成了企业在财务上的巨额成本。纽约证交所NYSE、纳斯达克市场NASDAQ等证券交易机构也担心由此受到影响,因为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公司在华尔街市场上市融资的决心,其中就包括部分中国企业。
论文旨在对法案内容进行综合阐述的基础上,结合过去一年来一些中国公司在纽约证券市场融资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案例,以中国人寿、无忧网等公司为例,分析法案实施在短期内对外国企业、尤其是中国企业在美国融资活动已经或将要带来的影响,介绍在法案所规定的法律环境下,中国企业如何合理应对、或进行合法规避的一些做法,如股票私募,市场转向,到其它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活动等。
在此基础上,论文试图从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充分肯定法案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正面地解读法案所营造的法律环境,阐释其对加强中国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监管和约束以及完善中国会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启示,明确法案对中国企业今后开展国际融资活动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