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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成为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产物,在这个过程中,“三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这一问题的解决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农村人口的频繁变动成为当下中国农村社会的主要现象,伴随而来的是农民的身份与其职业、收入和空间特征发生了不同层次的分立。同时,由于现代农村经济社会秩序没有建立完善,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涌入,出现耕地空置、乡村空巢、产业空心的“三空”现象,由此引发了承包地粗犷经营和土地闲置、耕地资源低效配置和离农农民“半市民化”的现实格局。日益突出的土地价值矛盾和农民内心产生的不公平感成为农地治理工作及农村整体甚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构建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制度迫在眉睫,而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更是尤为重要。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规定也有一定的缺陷,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以及经济持续的增长,这些制约因素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制定出完善的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及相应的补偿机制,对于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从而提高耕地资源配置率及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我国的发展十分重要,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这需要建立科学的离地农民农村退出与城镇进入机制以及相关的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率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本文以邵阳地区为例,对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实证分析,探讨邵阳地区农户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基于理论标准测算模型和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标准核算,最终确定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标准;从补偿原则、补偿主体、客体和对象、经济补偿方式、责任主体等方面探讨适合邵阳地区土地退出的补偿方案,对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包括各个地方政府所施行的政策制度等进行一个总结,并且通过这项研究提出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民土地退出机制以及相关的补偿机制,为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