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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书手”是指在“写本”最鼎盛的时期——唐代,身处官方或者民间,为官府、寺院、私人等抄写图书典籍、宗教经文、日常文书的社会群体,他们凭借自身的书法技能得以谋生、入仕。其特点有二:一是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书写水平,识字晓文、能书善写;二是其抄写目的是出于一定的政治任务或是某种经济利益而服务于政府、寺院或者私人。本文着重从史学的角度,以唐代书手的从业状况、入仕状况、经济生活、身份地位以及他们的书写特点等为切入点,窥探唐代书手群体全貌,进而揭示他们对唐代书法、唐代文化的影响以及在中国书法史、文化史上的历史地位。首先,本文对唐代书手的分类以及从业状况做了考证分析,将书手大致分为官府书手和民间书手两大类。官府书手最初是适应职官制度的需要而产生的。唐代职官制度颇为完善,众色书手普遍设置于各图书文化机构,其职能非常明确,主要负责典籍、经文的抄写、校对等。除此之外,书手亦负责一些文书、档案的抄写。民间书手的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佣书为业的贫寒文人、经生、写经手,亦包括民用文书的抄手、墓志碑刻的书丹手等等。他们的抄写活动是一种社会工作和经济行为,书写是他们维持生计、换取直接的物质利益的一种手段。他们的经济生活水平因各自的书写技能、出资人的经济实力等因素而高低不同。其次,本文对书手的身份地位、入仕途径、政治前途、经济状况作了具体考察。书手主要来源于门荫、官府征募、科举三条渠道。书手获得出身途径后,就有了做官的资格,在流外任职,属流外行署。积劳累考后经过由吏部等主持的铨选入流。唐前期弘文馆、史馆、集贤院楷书一般五考为满,直接入仕。而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充御书手者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唐后期,选官制度、文官结构都有巨大变动,一方面流外入流呈现泛滥之势,一方面政府大量裁撤流外人员,这些变化对书手的入仕以及政治经济状况具有重大影响。再次,本文对书手墨迹进行了考察。唐代距今久远,流传至今的书手墨迹可谓凤毛麟角。本文仅以现存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书手墨迹为研究对象,从书法角度对其形式内容、书体源流、书法特点等作详细考察。其书写内容涉及文学作品、佛经道藏、契卷书信和经帖杂文等,其中经卷占绝大部分。字体绝大多数为楷书、行书,也有少量草书和篆书。书手或出自官府或出自民间、寺院,他们的书法水准各有差异,书法风格具有规整纯熟性、奇趣多样等特点。最后,关于书手的历史地位及其意义影响的分析。一方面,在雕版印刷术尚未兴起的“写本时代”,书手是各类图书、文献抄写的主力。书手的抄写不仅加速了书籍商品化进程,促进了藏书事业的发展,而且传播了中国的典籍与文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可以说,他们的书写对古代文献的积累与保存做出了默默无闻却又无可替代的贡献,对传统文化的积累、传播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历史上浓墨重彩的名家名迹固然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大师们渊深隽永的艺术境界,值得深钻细研。而众色书手尽管其名不见经传,其书亦非经典墨迹,但却真实地反映了那一时代普通书写者的书写状况和审美情趣。书手是构成唐代书法深厚社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书手和精英书家共同创造了书法史,共同谱写了书法史的篇章,同时也为当代的书法理论研究、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提供了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