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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课题旨在通过实证研究,深入了解、分析与评价江苏省、浙江省试点地区妇幼健康联合体的开展状况和具体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比较分析两地区之间的异同,总结构建妇幼健康联合体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联合体建设的政策建议,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研究方法基于文献研究,梳理妇幼健康联合体的政策背景、有关概念、研究进展;通过现场调研收集调研地妇幼健康联合体有关定性资料与定量资料,了解开展妇幼健康联合体的具体做法、实施进展以及实施效果;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影响;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妇幼健康联合体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1.两地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设妇幼健康联合体: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获取政府部门间支持,明确政策执行主体,提供资源与技术支持,建立妇幼健康联合体工作理事会形成组织管理架构,以管理和技术为纽带开展帮扶合作,协助成员单位进行学科建设,培养人才队伍,共享医疗教学科研资源等;形成人员流动机制,激励与补偿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同质化管理机制等工作机制。2.妇幼健康联合体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政府、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医务人员、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和患者。各利益相关方基本上对妇幼健康联合体持支持态度,大致可以达到利益平衡状态,妇幼联合体的建立给各利益相关方带来一定正面影响。然而各利益相关方拥有资源程度差异明显,利益诉求存有一定程度的冲突。3.妇幼健康联合体政策的实施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如成员单位的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了预期的诊疗格局,业务增量和机构收入有所改善。4.扬州与宁海开始筹建妇幼联合体工作时间大致相同,且两地都属于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位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两个地区实施妇幼健康联合体政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有相似之处。两地区实施妇幼健康联合体政策的具体过程差异明显。浙江省-宁海县妇幼联合体的利益平衡状态较扬州妇幼健康联合体好。两个地区的妇幼健康联合体均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效果,不同之处在于诊疗格局。此外扬州妇幼健康联合体的妇幼保健所成员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机构效益改善状况不够乐观。结论扬州市妇幼健康联合体和浙江省-宁海县妇幼健康联合体政策本质、政策背景相似,但政策支持力度、筹资来源和政策资源程度有差异;核心政策措施相似,但深入程度有所差异;两地均取得政策效果。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础使妇幼健康联合体具有先天优势,政府多部门的共识与合作决定了政策力度和改革程度,补偿与激励机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进一步实现政府多部门的合作、合理规划合作方案、关注牵头单位方面合作意愿、关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机构发展和绩效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积极性等方面是下一步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以政策目标为导向,因地制宜加强妇幼联合体建设顶层设计;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相结合,争取多层级多部门合作;基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势,完善妇幼联合体督导考核方式;完善联合体内利益平衡与共享机制,保障合作关系长效稳定;整合区域内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