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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古以来以农为本,重农抑商,农业税收入向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农业的自身特点,每年的夏秋时节庄稼成熟之际,征收农业税都会成为历届政府众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1949—1952年)河北省农业税收工作的政策与实践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河北省档案馆馆藏的原始档案资料,系统论述当时河北省农业税收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总结其历史经验和教训,以期为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税收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同时也为农业税史研究做些微薄贡献。 本文前言概述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有关河北农业税收工作的研究状况。正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详细介绍建国初期河北省的农业税收政策,其中涵盖了农业税税制、计税范围、税率税负、征收品种及折合率、优待与减免和征收方法等内容。在此之前,本部分还简略追溯了我国农业税的沿革,河北根据地、解放区的农业税概况等内容。 第二部分,系统考察建国初期河北省农业税收工作的经过和成效,具体分为查田定(订)产工作、宣传工作、农民负担情况、优待与减免工作、夏征工作、公粮入库工作、征棉工作等内容,详细阐述河北省农业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第三部分,总结分析建国初期河北省农业税收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工作千头万绪,但是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业税收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在财政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当然,这一时期的农业税收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反思的问题。 本文结语概述了由广大农民支撑的农业税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并且联系到当前我国农业税的理论和实践。国务院宣布,五年内完全取消农业税,这将是中国农业税收史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