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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企业的税收博弈是零和博弈,企业通过并购得到的税收节约,正是政府为了鼓励并购让渡的税收利益。因此,考察公司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可以研究政府鼓励并购的税收政策效果。公司并购获得税收协同效应了吗?并购税收政策对公司并购的激励效果如何?公司对并购税收问题是否重视?研究这些问题将扩展公司并购的税收协同效应理论,为并购税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证据,为公司并购决策行为提供新的考量标准。本文对公司并购税收协同效应的评价综合考虑了目标公司股东税收节约、目标公司亏损、税收优惠、债务税盾、折旧挡板的影响,把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中法人股东得到的税收节约比例作为并购前税收协同效应指标值,并购后的实际税负下降、债务税盾效应增加和税收挡板效应增加作为并购后税收协同效应的指标值,把并购前、后的税收协同效应指标综合打分,评价公司并购的总税收协同效应。基于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公司并购税收协同效应把目标公司股东的税收利益作为公司并购税收协同效应的一个重要来源,全面反映了并购过程中的税收节约情况,兼顾了各方相关者的利益,完整反映了并购过程中的税收节约情况,较好地评价了税收政策对公司并购的激励效果。但是由于样本公司中约87%的公司在并购交易中选择完全现金支付方式,关闭了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大门,影响到并购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也说明并购公司对并购税收激励措施的接受意愿不显著。从并购总税收协同效应得分来看,得到负税收协同效应的公司占多数,上市公司并购后未获得税收协同效应的公司数目多于获得税收协同效应的公司,说明并购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不佳,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为得到税收协同效应而并购的税收动机论。公司并购实践中,并购的税收激励政策具有非对称性,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是双重税收待遇。新法规准许自然人股东当期现金不足以支付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5年内递延支付,但自然人股东的税收差别待遇并未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