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o54321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依现行《物权法》,与特殊动产之所有权转移相关的是该法第24条,但有关特殊动产所有权设立之生效形式要件、登记对抗规则和善意第三人应当作何理解、如何处理多重让与时交付和登记之间的效力冲突却仍不明确。本文将以该法第24条为轴心,分别辨明以上疑问。在引言部分,本文首先阐述了把本文的研究范围圈定在探讨《物权法》第24条下的特殊动产所有权转移规则的原因,并明确论述了第24条所规范的物权变动仅限于因法律行为而引起的情形的理由;同时也阐明了该条排除特殊动产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生效问题适用的原因。第一章将讨论特殊动产之特殊性,明确其拥有特别法律地位的缘由在于其需要登记的特殊性。同时,该部分还将对特殊动产之概念进行界定与说明,论证机动车等终归是动产的理由,从而进一步诠释本文选择“特殊动产”一词而不选择“准不动产”一词之原因。第二章通过对有关特殊动产所有权转移之生效形式要件先存学说的梳理,对每一种学说的合理性及缺陷进行分析,以说明特殊动产不因“单纯的合意”、也不因“登记”而直接发生所有权的移转;进一步地,本文将通过法律的解释方法来论证以“交付”作为特殊动产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形式要件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第三章围绕第24条“未经登记,不得对抗”一句进行论证解释。一方面,在特殊动产之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与公示方法分离的前提下,试图明确登记对于所有权移转的真正意义;另一方面,借鉴日本有关“不得对抗”的理论并且结合中国实际来建构出适合我国《物权法》第24条语义下的登记对抗规则。在建构登记对抗规则时,具体论证登记效力的发生以所有权已转移为前置条件的缘由,阐明本文的解释论选择“第三人主张说”的具体原因,以及论证特定情形下的登记具有默示的占有改定的效力的合理性。第四章承接上文,进而探究何种范围内的“善意第三人”不能被对抗。重点对“善意”的判断应以能体现善意的客观事实为标准进行论述;阐明由第一受让人承担对第三人是否善意的举证责任之合理性;另外,本章还将理顺第24条与第106条的关系并论证二者所涉“善意”就特殊动产善意取得而言乃同一涵义的理由,在此过程中分析第24条可能发生适用的具体情形以及能够发生特殊动产善意取得的具体情形;同时,还将论证积极范围内的“第三人”应仅限于与转让人存在物权关系的人的正当性、消极范围内的“第三人”诸如债权人等应予排除至第24条之外的原因;最后明确“善意第三人”的有限的具体范围。
其他文献
教学教研双提升匠心育人桃李茂——鹤壁市第四小学双维创新实践解读鹤壁市第四小学为了提升教师教学教研水平,提高育人质量,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成功+幸
将模糊理论和神经网络相结合,建立了基于模糊聚类算法的模糊神经网络的大坝安全监控模型,并针对某一大坝变形水平位移实测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结果表明,其拟合和预报精度优于常
不难看出,随着教育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初中语文教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我国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严重,仍有很多 学校沿用传统教学方法来开展教学,这显然与时代发展不相符
“存贷双高”是指企业拥有大量货币资金的同时又举借了大量的有息负债。文章从理论上分析了“存贷双高”这种异常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存贷双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以200
基于全水动力学模型建立起波涌灌溉管理系统,用于模拟间歇供水状态下的地面水流运动,确定适宜的波涌灌水技术设计与管理参数及其组合条件,比较和选择波涌灌水技术的田间实施方案
介绍了永定河防汛调度系统的总体设计、数学模型的建立和系统的结构.该系统以复杂河网数学模型为核心,把众多的边界条件、控制条件、可变参数及成果分析简化到可视化界面中,
作者首先对挖槽减淤效果进行了定义,并根据分析,挖槽效果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挖槽尺度和水沙条件等两个方面,从概化模型的试验结果可以看出,当挖槽断面的河相关系B/H处于5
目的观察杞菊地黄丸合贝母瓜蒌散治疗女童阴虚痰热型特发性中枢性性早熟(ICPP)的临床疗效。方法将94例阴虚痰热型ICPP女童患儿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2组,对照组47例予注射用醋
针对深厚软土路基特点,以青岛双高公路软基处理方案设计为例,阐述了真空堆载联合预压方案,并与其他软基处理技术相比较,实践证明此方案是很成功的,对滨海地区公路深厚软基处
管路工厂化预制系统技术先进可靠,在国内外石油、海油及化工等行业已经广泛使用,但丰满重建工程是水电行业第一个应用该项工艺的工程。文中对管路工厂化预制系统建设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