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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人的本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两个命题,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学者们往往侧重于对“人的本质”的内容界定,而忽视了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所体现的思维方式本身的变革过程。事实上,哲学理论和思维方式是相辅相成的,思维方式的恰当与否,直接决定着哲学理论是否合理、深刻和彻底,因此,从思维方式的角度解读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两个命题,具有重要意义。传统哲学在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支配下,普遍存在着漠视人的倾向。而正是由于确立了独特的实践思维方式,马克思才第一次正确地揭示了人的本质。从《手稿》到《提纲》以及《形态》,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经历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这个过程体现着马克思逐步摆脱传统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束缚而向实践思维方式深刻转变的轨迹。全文共分五部分来论述马克思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实现的思维方式的变革。第一部分总结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研究成果,进而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从中引出本文要讨论的问题。第二部分概述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并结合分析马克思以前的西方传统哲学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局限性,指出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弊端。第三部分具体分析在《于稿》中体现出来的马克思的双重思维方式。一方面,此时的马克思尚未完全摆脱传统的本质主义思维的影响。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思想又具有反叛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某些特征,同时蕴涵了实践思维方式的萌芽。第四部分详细论述马克思在《提纲》和《形态》中形成的实践思维方式,揭示实践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突出表现,分别从人的本质的逻辑起点、人的本质的研究视角和原则、主客体新的统一基础以及人的本质实现的现实路径等方面加以阐释。第五部分集中从区分人与人的不同、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理想和现实的统一、价值和事实的统一、人的本质的实现途径等方面,阐释《提纲》中“人的本质”思想优越于《手稿》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