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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记载着我国农耕文明的历史和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源头和载体。在城镇化过程中,新疆传统村落面临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如何保护与弘扬历史文化的双重考验。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热潮,同时,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试以新疆传统村落为例,探讨“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下的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问题。“美丽乡村”指优美的人居环境、鲜明的产业特色、整洁的村容村貌、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谐的乡土民风及延续的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与传统村落的发展目标存在一定契合性。传统村落指包含多种多样的传统资源,在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层面富有一定价值的村落,将村落进行保护,以延续其传统价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中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的整洁以及文化自觉提升有重要作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通过目标导向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实行监测,有的放矢地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新疆传统村落的形成,受自然、历史、宗教及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新疆“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与其干燥少雨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对农村聚落的分布结构与内部形态造成影响;民族迁徙、定居、角逐与融合,形成新疆古代史上复杂的居民关系,丝绸之路的贸易往来对村落形成具有促进作用;宗教上,居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不同影响村落选址、结构布局、民居建造等;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经济发展水平为村落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物质支撑。新疆传统村落的选址具有靠近水源、遵循近地原则、受伊斯兰教古兰经中“天园”居住理想影响的特征,村落格局适应当地地理环境;信奉伊斯兰教的聚落多以清真寺为中心,呈现放射状街巷结构;空间组织上受凯文·林奇对城市意象研究的启发,分为中心、纹理、节点、水源、民居五个要素;传统民居根据环境不同分为和田、喀什、伊犁、吐鲁番及阿克苏典型地区,不同地区民居具有适应当地环境的特点。新疆传统村落在保护和发展中存在管理机构职能缺失、物质文化遗产衰败或损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误区和危机等问题。针对问题,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驱动、以村委会为桥梁、以村民为主体、以旅游者为“监察员”多元利益主体协调运作,从村落环境、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层次梳理传统村落保护内容的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理想模式。从宏观思路出发,提出明确利益主体权责、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基于整体性原则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与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延续性对策。最后,以麻扎村为例,以原真性和完整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居民参与原则为指导,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通过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村民参与,创建监管机制;保护物质文化,传承活态遗产;整合村落资源,发展特色旅游途径,将麻扎村建设成为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人居环境得到优化、自身发展能力得到提升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