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以及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智力资源已成为高科技企业不断创新的基础和发展的关键性资源。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已不再是土地、劳动力与物质资本,而是更加注重如何能通过智力资本使企业获得增值这一实质问题的研究。企业要使智力资本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进行智力资源资本化运作。
高科技企业智力资源资本化就是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智力劳动将自身的智力资源转变为企业的智力资本,取得相应的企业产权和剩余价值分配权,与实物资本所有者一起共同分享企业的剩余价值。这样能较好地解决现代公司制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智力资源资本化的方法有很多,目前以年薪制和股权激励为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股权激励方法,包括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股票期权等。
本文首先从人力资本理论、分配激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熊彼特创新理论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企业智力资源资本化的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从主体、时间和方式等三个方面界定智力资本投资的实践基础;其次,借鉴美日等西方国家的企业和政府建立股权激励计划实现智力资源资本化的成功做法,以探索我国高科技企业智力资源资本化的途径与方法,阐述实行股权激励的必要性;最后,选择信息比较公开,资产质量比较好,智力资本比重比较突出的上市高科技公司作为研究我国高科技企业实现智力资源资本化方法的样本群体,根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证明我国上市高科技公司企业激励机制改革的必要性。针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效应不明显的结论进行原因分析,关注由于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及企业自身等原因导致的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以提高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运行的有效性,尽可能降低、减少其运行中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