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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高校科研发展的生命线,深化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改革,对提升高校科研能力,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同时也是落实“双一流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双一流”战略指出了我国高校未来的发展目标、方向和路径,其成功实施需要制定并运用针对不同主体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制度,其中对高校教师的评价是基础也是关键。2013年11月29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简称《意见》),并指出对高校科研人员实行分类评价,建立开放评价机制以及根据科技活动类型、学科特征等适当延长评价周期等,1这表明深化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改革已经上升到影响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层次。《意见》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研究也以此为研究起点。研究一共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研究的背景,提出问题。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呼唤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工作和“双一流”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双重背景下,教育部出台了《意见》以回应上述要求。《意见》颁布已逾4年时间,其为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带来多大改变值得研究。第二部分,对研究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界定;对支撑研究的关键理论进行论述,如双因素理论、公平理论、顾客满意度理论等,让研究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对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的改革历程进行梳理,总结历程体现出的特点,发现改革趋势,为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参考。第三部分,对调查问卷进行说明,利用问卷对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实践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学校层面;评价导向主要以强调个人为主;主要以岗位性质为标准将教师分类评价;评价方法主要是计量评价;评价周期主要集中在3年以下等。第四部分,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展开教师对高校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的满意度进行研究,发现微观层面上,教师对评价标准、分类方式、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评价方法、评价周期和评价结果利用的满意度都趋于“一般”,且试点高校教师对分类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和评价方法的满意度低于非试点高校;西部高校教师对分类方式、评价指标、评价周期和评价结果利用的满意度低于东部、东北部和中部;“985工程”高校教师对评价结果利用的满意度低于“211工程”和一般高校;社科类学科教师对评价标准、分类方式、评价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的满意度低于自科类;应用研究类教师对评价流程和评价周期的满意度低于基础研究类和生产推广类;教学科研型教师对评价标准、分类方式和评价评价指标的满意度低于教学型和科研型。中观层面上,教师对分类评价机制、开放评价机制和长效评价机制的综合满意度趋于“一般”。宏观层面上,教师对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的综合满意度趋于“一般”,整体上看,教师表现不满意,原因在于:分类评价标准统一化;评价周期设置过短,重复评价频繁;评价指标设计不科学。教师满意度说明高校科研绩效评价改革力度仍需加强,改革遭受阻碍的原因为受制于“学校品牌”评价。结合知识型员工激励理论,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法确定6个显著影响教师对高校科研绩效评价制度满意度的因素,分别是个体发展、工作年限、科研性质、年龄、工资待遇和行政职务。综合上文的研究,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进一步落实高校教师人才培育计划;完善分类评价体系,优化分类评价功能;规范同行评价机制,加强科研评价效力;制定灵活评价周期,催生重大科研成果;健全基本薪酬制度,制定差额分配机制;推行院系绩效管理,建立意见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