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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交往更加密切,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发展,劳动力交流成为一种新的趋势。数据显示,跨国企业不断增多,我国将会接纳更多的国外劳动者,经验丰富的外国技术人员、来我国教书的外国老师、进行企业合作的外国高管等;与此同时,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劳动者在境外工作,去国外学习某种技术的中国科技人才、被派遣到国外开拓市场的国内劳动者、半工半读的留学生等;经济全球化带动了劳动力的全球化交流。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各国都希望抓住机遇,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各国地区间的人才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涉外劳动纠纷也就相对更多,双方为一纸合同产生争议越来越常见;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与国内纠纷有很大不同,因其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利用科学的方法找到该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就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看,研究涉外劳动法律适用问题对于吸引国际优秀人才以及维持国内劳动力市场的良好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是继《涉外经济合同法》后,重新确立利用冲突法制度解决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这一指导方向,是立法进程中的一大进步,然而我国涉外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缺乏完整的体系,理论方面和实践过程都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此类合同如何适用我国的强制性规定、此类合同应否允许双方协商选择法律等等;本文通过纵向研究建国以来涉外劳动合同相关立法与实践、分析目前国外司法实践针对此类合同的不同做法,最后对如何更公平地进行这方面的法律适用提出建议。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的写作背景,即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目前国内外司法实践对涉外劳动方面有哪些成熟的理论、知名学者们的争议及本文的文献综述,介绍本文研究方法等等,这部分是论文创作的学科背景情况。第二部分是正文的开头部分,主要是对涉外劳动合同进行总体介绍,解释相关概念,界定涉外劳动合同中的涉外因素,阐明涉外劳动合同在法律适用方法上与国内劳动合同相比的不同之处,为后面进一步讨论和完善适用方法奠定基础。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进行研究,逐条列举我国修法后的不足之处,法条与司法解释的矛盾之处,分析我国涉外劳动合同进行法律适用时的疏漏之处,据此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第四部分主要是外国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比较法研究,通过对比美国、欧盟、日本以及其他国家就涉外劳动合同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渠道。通过探讨国外的理论与实践,阐述了国外对于此类合同适用法律时遵循的三大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强制性规则以及弱者利益保护原则的内涵和具体应用,思索对我国的启示,试图从国际做法中找到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框架与灵感。第五部分是本文提出的立法建议。从三个方面对于未来涉外劳动合同立法体系提出建议。将国外涉外劳动合同方面的先进立法与实践经验融入我国未来的立法进程,接纳意思自治原则并且适度限制选择法律的范围,探索强制性规范的适用范围,同时将弱者利益保护原则引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最后是结论部分。部分内容是交待本文的局限性。并在此前论述的基础之上进行总结,简要说明目前国内司法实践的不足之处和改进建议;阐明写作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弱者利益,公正而有效率的解决劳动者以及相关企业的纠纷。建议立法部门在参考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以便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化解涉外劳动纠纷,推进创建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