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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公益性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维护和保证的一项重要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结合新的发展形势,进一步重申了“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对于实现民族振兴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意义。校外教育机构公益性政策的出台是国家提高政府公共校外教育服务水平,彰显公办校外教育机构公益形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但是,政策出台十多年来,不仅专家们在学术讨论中各执一词,各校外教育机构在执行过程中也做法不一。从理论到实践都还未形成共识。在此背景下,以一所公办校外教育机构为案例,深入探究公益性政策执行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对于发现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距,促进校外教育机构全面认识政策和纠正执行偏差,以更好贯彻公益性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同时还能为政府部门和其他同类校外教育机构提供借鉴,使广大未成年人公平地享有更多更优质的校外教育服务,推动校外教育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本研究所要探究的主要问题是:校外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国家出台校外教育机构公益性政策的目标;校外教育机构执行公益性政策的方式方法、收到的成效、产生的问题及其原因;为解决问题和达成政策目标,建议政府和校外教育机构完善和改进执行的原则及方法。本研究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梳理和分析了校外教育六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与变革趋势,将当下校外教育机构公益性政策目标分解为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校外教育机构而言,公益性政策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公益”的形式扩大校外教育机构的服务对象范围、增加服务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校外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本研究通过阅读分析内部文献、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获取了校外教育机构执行公益性政策过程中的真实数据和典型案例,将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进行对比,从而发现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除了政策本身问题之外,传统行政观念对校外教育机构的消极作用和校外教育机构自身管理不到位的弊病对政策的有效执行影响很大,政策目标人群的支持配合意识不强及政策资源不足也是执行效果欠佳的一部分原因。针对以上四个方面,本研究提出了完善公益性政策执行的对策和建议。第一,政府需要出台配套的相关政策,为正确和顺利执行公益性政策保驾护航。这些配套政策能帮助执行者厘清“公益性”观念和认识,加强对政策的理解;能够给予执行者明晰的操作思路和方法,保证执行不偏离既定目标;政策还必须能够建立保障机制,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高执行的绩效。第二,校外教育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其政策执行的主导作用。校外教育机构首先要转变行政观,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不仅要“对上负责”,更要“为下服务”。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保持校外教育的特色,不断追求“公益”。校外教育机构还应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发教育产品以及建立教育服务网络方面下功夫,以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第三,校外教育机构要争取政策目标人群的支持和理解,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既需要加强政策宣传,也需要完善机构内部教育教学管理,同时不能忽略弱势群体的同等教育需求。第四,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加强资金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发挥政策资源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