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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制度乃因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将债权视为财产予以流通,使其高度循环以增加其经济价值的目的而形成的财产流转制度。尽管近现代各国民事立法几乎都承认债权转让制度,但债权转让制度的形成实际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债权转让实质上是债权财产化后一种具体的用益方式。债权用益的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金钱债权的用益方面。应收款是一种金钱债权,应收款转让属于债权转让,各国有关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应收款转让。应收款转让涉及的理论及实务问题非常广泛,囿于篇幅,本文无意就应收款转让所涉的问题,面面俱到,一一触及,而是择其要者进行专题研究,并力求对每个专题进行深度挖掘。所选专题在理论上都存在一定的争议性,实务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范围上涵盖了应收款转让的实体法和冲突法两大层面。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主要界定应收款、应收款转让的基本概念,框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并分析应收款转让的缘起及其社会功能,以显现应收款转让的实务价值。继而介绍当前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的应收款转让制度现状,以及国际组织在应收款转让领域所作的实践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勾勒出当今世界有关应收款转让制度的轮廓,为后续各章的专题研究预设了相关的背景条件。第二章专门论述未来应收款的转让问题。首先介绍未来应收款的定义及分类,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将该章的研究对象限定在转让时,产生应收款的基础关系虽然尚不存在,但应收款未来产生的可能性及内容的确定性均相当高的一类未来应收款,即狭义的未来应收款。随后,运用期待权理论和实践例证,重点阐释未来应收款的可转让性这一重大理论难点问题,并深入分析了未来应收款的权利移转时间和未来应收款转让的实施这两大具有重要意义的实务问题。第三章有关应收款转让中的优先权专题,分析了优先权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简要介绍英、美、德三国及《应收款转让公约》的优先权规则,在重点考察英、美、德三国分别所代表的三种基本优先权规则类型的内容及历史演进后,对三种基本优先权规则类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美国以登记为基础的优先权规则具有相对的优越性,将成为优先权规则的主流趋势。第四章将应收款转让中的合同限制作为专题研究对象,在深入分析了实务中产生应收款转让禁止的各种原因,并归纳出禁止转让条款的基本类型及其相应的法律解释后,简要介绍各国有关禁止转让的立法规定和相关的国际公约对转让合同限制的态度,最后重点探讨了违反禁止转让条款的转让效力,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违反禁止转让条款的转让项下的责任形式。鉴于《应收款转让公约》在有关应收款转让的法律冲突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成就,第五章以《应收款转让公约》为中心,专题研究应收款转让中的法律冲突问题,在深入分析应收款转让中法律冲突的产生、特性及其法律适用的历史演进后,集中全面地论述了应收款转让中的优先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关系的合同方面、转让的财产方面、转让合同的形式有效性、转让是买卖还是担保的性质识别、受让人与债务人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选择问题。第六章“中国的应收款转让制度”,充分阐明了应收款转让对我国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概括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应收款转让法律制度,在深入分析我国目前有关应收款转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应收款转让制度的一系列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