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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空间与传统外交事业不断融合,在国际社会出现了一种新的外交形态——网络外交。网络外交的出现,让外交事业走向透明化和公开化,网络外交的主体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外交官员或是政府领导人,小至网络世界的个人行为体,大到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为体以及各类非国家组织行为体等都在自觉或是不自知地进行着网络外交活动。因此,为了实现习近平主席所提出的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的目标,我们应该对网络外交加以重视。从网络外交主体的划分上来看,参与网络外交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国家行为体,企业行为体(非国家组织行为体)和个人行为体。从各自网络外交主体出发,按照不同的网络外交活动内容将网络外交细分为网络公共外交、网络技术外交和网络治理外交,对奥巴马政府的网络外交活动进行研究和分析,从而对于我国发展出具有自身优势的网络外交提出建议。网络公共外交的主体主要是个人行为体,其主要通过影响目标国民众来实现自身的外交目标,与另两种网络外交相互配合,共同发生作用;网络技术外交主要施动者多为一国的网络科技企业,其通过多通过网络技术控制、合作与交流等多种形式对他国网络科技企业施加作用,最终对网络产业形成影响造成国家政策的转向以及民众态度的改变;网络治理外交主要通过网络空间中国家行为体对互联网重要技术和关键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网络治理权力的争夺对现实社会发挥影响,三种行为主体侧重各不相同的网络外交类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在不断相互作用,共同施加影响,最终实现国家的既定目标。自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美国主要通过“E外交”的战略进行网络外交的统筹,谷歌公司等互联网科技巨头进行行动上的配合,扩大网络外交的影响,在国际社会美国通过在ICANN监管权一事上的让步实际获得更大主动权的实际操作不断践行着网络外交的使命,这对我国既是挑战也是不断发展自身网络外交事业的契机。美国网络外交政策的不断演变带给我们挑战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必须要转变网络外交的发展理念,尽早制定网络外交的战略规划,不断完善中国网络外交的运行机制,更好提升中国网络外交的技术能力,同时深入挖掘我国网络外交的文化内涵,真正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国网络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