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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法治中国建设事业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具体化,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要在中国建立法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必须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制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以实施的司法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依法治国的信赖与支持。司法公正是衡量依法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准,只有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依法治国才能达到社会的预期效果。不同的社会阶段有不同的法治需求,“依法治国”的衡量标准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化。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千差万别、极富个性,法律难免“照顾不周”。当法律出现滞后或漏洞时,如何实现公正司法是摆在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一大课题,“法官造法”即法官在符合法律精神的基础上对现存法律的理解、阐释、应用和再创造,能够有效的化解法律与社会脱节而带来的问题,弥补法律的漏洞,通过对个案的有效处理,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实现公正司法。本人认为,在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中不断出现新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由于成文法的缺陷,法官不能依据现行的法律处理新的法律关系时,“法官造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最快速的手段。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法官造法”是必然趋势,在我国建立并完善“法官造法”不过是顺势而为。然而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现实的问题我们必须小心把握,然后谨慎解决。总之,在我国特定的历史阶段,“法官造法”有其存在的的必要,但由于诸多的客观因素,“造法”还有不少的缺陷,我们应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探寻“法官造法”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作用。本文中笔者运用文献研究法、案列分析的方法、跨学科研究的方法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角度分析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官造法”在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方面产生的社会实用效益,探索“法官造法”的路径。同时,也希望通过对“法官造法”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一些自己主张和赞同“法官造法”的观点和加强“法官造法”的措施和路径。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章)。主要是对法官造法的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研究目的、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进行介绍。第二部分(第2章)。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依法治国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阐述了法官造法对司法公正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第三部分(第3章)提出了在中国发展法官造法所面临的问题,分析了法官造法产生的原因,成文法的缺陷与司法实践中疑难案件与“依法裁判”的矛盾使法官在运用和适用法律时必须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才能保障司法实体公正的实现,而法官造法正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第四部分(第4章)提出法官造法路径的构建和发展的对策建议。这一内容主要是以现实具体问题检验本课题研究的实践价值。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我国法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在我国的发展法官造法制度,一要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理念;二要加强法官专业化制度建设;三要创新法官造法的方法;四要完善法官造法制度;五要防止法官造法的滥用。这是本课题的重点和落脚点。第五部分(第5章)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