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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诸多民事诉讼案件中一种重要的、常见的纠纷类型,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很多案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医学问题。尤其是对于该类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往往是审理中的难点。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司法实践中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及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能否有助于更好查明事实真相,实现公正等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深化研究。笔者以江西某地区2012至2014年各基层法院医疗诉实践予以考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医疗纠纷的基本问题,主要对医疗纠纷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分析了现代医患关系的现状以及成因。明确了本文对于医疗纠纷证明责任的探讨,仅限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损害赔偿纠纷。第二章结合医疗纠纷的特点,阐述了医疗纠纷中证明责任的相关理论问题,包括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的分配理论我国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分配的历史沿革。第三章对实践中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即举证责任分配实践认识不一、医疗技术鉴定捆绑法院裁判、各要件事实纠缠不清、比例认定与比例裁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实践的三个弊端:即举证责任倒置的弊端、过分依赖医疗鉴定的弊端、比例认定与比例裁判的弊端也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第四章主要是从完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举证责任减轻理论的运用、降低特定要件事实的证明标准、强化对鉴定结论的司法审查四个方面来完善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相配套规则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应制定科学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设置、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立医疗补偿基金等建议与措施均是为了实现医疗纠纷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保障实体正义,更好的解决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