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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开放,经济活动主体也日趋多样化,个人与家庭正越来越多的以各种方式投身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同时,经济的发展还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与进步。婚姻关系不再仅仅局限于精神、身份层面,而更多的杂糅进了物质经济成分,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也逐渐在夫妻共同体之外更多地表现出了对独立人格的追求。这就使得司法实践中有关夫妻财产、夫妻债务等纠纷的数量逐年攀升。如何对夫妻个人债务、共同债务进行认定与清偿也就成为了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对夫妻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已形成了基本框架,但就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却鲜有规定。尤其在出现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被推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后,就非举债方配偶应当承担怎样的清偿责任且如何承担的问题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类案件时,难以平衡夫妻双方与第三人的利益,进而无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保障。由此将直接影响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安全,同时也给第三人的债权保护带来隐患,长此以往则会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带来不利后果。本文从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的相关规定入手,分析当下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相关立法和学术理论的不足及争议之处,通过对域外相关立法的解读与分析,深入阐述对夫妻共同债务所涉及的责任财产范围、清偿顺序、内部追偿等问题的理解并就如何构建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提出几点建议。本文依照行文脉络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构建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做一个总结和梳理。同时,通过对我国现行法中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相关规定的收集整理,对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演进及立法现状作出简要介绍。第二部分,通过对我国现行法中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相关条文的收集整理,简单阐明我国现行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的规定,进而将夫妻共同债务按成因分“合意型”共同债务与“单方型”共同债务。之后,分别就两种不同类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分析其面临的债务性质及责任财产范围界定模糊的困境,并就上述争议点作进一步阐述说明;同时,通过对俄罗斯、德国、法国等域外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与分析,总结出“有限责任模式”与“无限责任模式”两种清偿责任模式。第三部分,通过对“有限责任模式”与“无限责任模式”概念及特点进行分析,尝试构建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框架,分别对“合意型”共同债务与“单方型”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范围、清偿顺序、内部追偿权等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针对一些特殊问题,例如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清偿顺序问题,及对夫妻日常生活之外的共同消费产生的共同债务清偿责任的分配和责任财产范围等问题,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并得出具有一定构想性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