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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在防治害虫同时会在植物叶面及环境中残留,对有益的昆虫具有一定的风险及危害。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形成农药对家蚕的生态风险评价技术体系。因此,有必要积极开展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本研究在对国内外农药生态风险评价程序、方法、技术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药对家蚕的危害影响特征,初步建立了农药对家蚕的生态风险评价程序、方法和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毒死蜱对家蚕的生态风险评价研究。在为毒死蜱的安全使用提供科学依据的同时,希望能为我国农药对家蚕的生态风险评价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第一,文献综述中详细介绍了农药对陆生生物生态风险评价发展,并对农药对陆生生物的生态风险评研究和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进行了介绍和评述。第二,建立了农药对家蚕生态风险评价技术。详细介绍了该评价体系所涵盖的不同层次,包括家蚕的室内急性毒性研究、叶面残留农药对家蚕的毒性(急性与亚致死效应)危害影响。应用该风险评价技术完成一种农药对家蚕的生态的风险评价,对陆生生物的生态风险评价技术建立起到参考的作用。第三,以毒死蜱为例研究了农药对家蚕的生态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实验结果表明,在实验室条件下,按有效成分计,40%毒死蜱乳油对家蚕的急性毒性LC50值为0.82mg/kg(桑叶),对家蚕为高毒;利用商值法对毒死蜱对家蚕进行初级评价,对家蚕表征出极高风险。室内研究不能确定毒死蜱在实际使用时对家蚕风险,开展下一层次的风险评价。暴露评价结果表明:以推荐剂量(1500倍稀释液)和1.5倍剂量(1000倍稀释液)在桑园使用后,1.5倍剂量下40%毒死蜱乳油在桑叶中的降解半衰期为1.82~3.88d,第22d时其在桑叶中的残留量为0.01~0.28 mg/kg;推荐剂量下第18d时的最终残留量为低于LOD~0.20 mg/kg。当桑叶染毒剂量为0.56 mg/kg时,对家蚕不会产生急性毒性危害,桑叶染毒剂量小于0.20mg/kg时,与空白对照相比,处理组家蚕眠蚕体重、死笼茧率、全茧重、茧层率不存在明显差异。为防止施用毒死蜱乳油对家蚕产生危害,建议该农药在桑园中使用次数为1次、喷雾使用1500倍稀释液时,安全间隔期至少为18 d。毒死蜱在养蚕期间使用,应注意对家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