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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仅关系到新疆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更加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战略保障,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仍然没有跳出“经济优先”的框架,致使事关百姓幸福生活的“民生”问题如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问题日益加剧。中央和新疆政府对于这些问题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推出一系列有力的政策。国务院32号文件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始终把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正因为如此,在政府职能转型之际,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中,研究幸福指数视角下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学和管理学领域,很少将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幸福学等多学科相结合进行研究。本文从幸福指数视角出发来研究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分析当前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幸福指数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相关理论体系。同时本文构建了一整套幸福指数视角下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指标体系,为幸福指数取向下如何测量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供了参考和建议。 本文以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价值取向,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为主线展开研究,除了引言和结论外,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第二部分: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现状分析。第三部分:基于幸福指数对新疆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评价分析。第四部分: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第五部分: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路径分析。 研究发现:新疆政府公共服务总体上增进了居民的幸福指数,政府用于科教文卫和社会保障支出对居民的幸福指数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而政府对基建投资对居民的幸福指数影响不显著。但无论是科教文卫支出还是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对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显著高于农村地区。北疆地区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得分高于南疆。南疆地区存在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城乡收入差距大、政府财政能力较弱等问题。另外,经研究发现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面临着公共服务理念不清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等自身制约因素。同时面临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成本高、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客观制约因素。因此本文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公平新疆、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建设和谐新疆两个大的方向来提高新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