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强制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诉讼手段,其适用对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保障人权成为现代法治理念的核心,是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国家机关在决定和实施强制措施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常常遭到侵犯而又缺乏救济途径。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不当行为的侵害,就必须对这种侵权行为给予必要的救济。 刑事强制措施救济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措施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受侵害者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就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裁决,并采取相对措施停止侵害行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事实的发现和认定,程序法和实体法的适用是非常复杂和细致的,仅仅经过初审做出的裁决难免不发生偏差和错误,而不公正的错误的诉讼结果必然导致对被告人、被害人的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因此,为了维护诉讼公正、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在程序上设置救济制度。 刑事强制措施救济制度一方面是对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是对刑事强制措施权力的限制与制约。本文拟通过考察国外刑事强制措施救济的手段,结合我国目前强制措施救济制度的现状与不足,进而提出相应的构想,以期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救济制度。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刑事强制措施救济的概述。分别论述了强制措施救济制度的救济性、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和行使方式的选择性三个特征,并以强制措施救济的法律价值和理论依据作为立足点,对强制措施救济进行了法理分析。 第二部分,通过对国外刑事强制措施救济情况的考察,并对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对于强制措施的救济进行了分别阐述,继而从中借鉴适合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救济制度。 第三部分,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救济进行了现状分析。首先指出了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例如取保候审存在的缺陷,超期羁押现象的产生和监视居住出现的等等问题。论述了救济机制在司法审查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刑事强制措施侵权后的赔偿具有局限性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论述,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 第四部分,以宪法审查救济、司法审查救济和合理的国家赔偿程序为角度构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