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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长久以来就是一对矛盾体,而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始终无法缓解,甚至无法避免的沿着发达工业国家经济与环境问题的模式不断严重。经济发展导致的环境问题必然渗透到工业、农业、城市化等等方面,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也早已不可小视。在“十一五”期间,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以突显为较为尖锐的经济与环境矛盾,工业废气、废水、废渣与农业化学产品等污染对于城市土地、耕地以及各类土壤都造成了严重侵害。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本不断上升,资金保障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治需要基本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也需要实际资金的支持。2011年,国家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提出了各项目标和保障措施,这一规划目前仍未对外公开,但亦是令我们期待的。另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法》在不久之后即将出台,为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专门立法的保证。此外各类国家政策也为土壤重金属污染如何保证资金来源提供了途径。但我国目前在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着众多的不足,如资金保障立法无序与缺失,资金保障来源单一与匮乏,资金保障追责体系存在漏洞等等问题也在考验着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的初探分为了三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是对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的现状分析,在这一章节中笔者重点探讨了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及现有的资金保障措施,为其后讨论其中的不足提供了基础;第二部分是对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地区优秀的土壤污染防治经验及资金保障制度的介绍,由于我国目前在资金保障具体制度中存在着空白,因此这一部分对于相关制度的初探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这一章节中笔者将首先分析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资金保障的不足和问题所在,阐述适用于我国的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最终针对资金来源问题与追责体系的设计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资金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