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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英国的移民问题有着久远的历史因素。进入现代之前的英国,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英国公民和英国国籍的法律概念。人们团结在由统治集团构建的一个身份保护伞之下,任何人只要向英国国王宣誓效忠,不管他来自何方,操何种语言,信仰何种宗教,都可以成为国王的臣民,受到国王庇佑。然而,在王国境内、领地境内和殖民地境内人们的效忠,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即使是领地与领地之间或殖民地与殖民地之间人们的效忠也有不同。同为英国臣民却拥有不同的权利及承担不同的义务,等于是英国臣民的身份同权利、义务是分离的、不对等的,这样必然引起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隐患。1900年前后,英国已面临的种种威胁。尤其是白人领地相继独立,即旧联邦国家建立,使英帝国大厦处于坍塌的危险境地。出于维护帝国的目的,英国颁布了《1914年国籍与移民身份法》,此法分别于1918年、1922年和1943年做了补充修订。但这些法律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英国的臣民身份,国籍的认定依然受到出生地原则和血统原则的困扰。这些法律的出台显然是战争和旧联邦国家建立的结果。此时英帝国的根基虽受到动摇,但它依然存在,所以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的移民政策仍是19世纪的延续。《1948年国籍法》是英国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和国籍的第一次尝试,但它却引发了一次较大的移民潮,这是英国的决策者始料未及的。几乎同时发生的非殖民化,又对移民潮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移民问题与身份和国籍问题齐头并进,决定了英国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和国籍建设,必定要经过一番复杂而坎坷的历程。到20世纪80年代,英国虽然建立了现代式的公民身份和国籍法,但依然遗留了诸多问题,随移民问题一起兴风作浪。所以,英国移民史也可称为英国人民身份的演变史。每一时期移民政策的出台都是时代发展的结果,其中一个不变且起决定作用的原则是符合英国的发展需要和利益,而这两个因素也随着英国的实力和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在其内容和形式上表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