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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问题是一切阶级社会带根本性的问题,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一个利益关系的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现阶段的利益关系正发生着和以往任何一个时期不同的新变化,利益诉求在无序中渐有制度的保障,利益群体在形成中凸显博弈的力量,利益格局在失衡中初现均衡的曙光,利益需要在发展中得到有限的满足,利益冲突在平和中隐藏扩大的危机。利益矛盾也出现了和以往不同的特点,较以往更加复杂,更加外显,更加尖锐。这些特点表现在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之中。社会和谐首先是利益需求的尽可能满足和利益关系的融洽和谐,需要建设一种新型的利益关系。建设新型的利益关系是一个较为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需要有先进的具有时代特点的利益文化作有力支撑,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利益发展作基本保障,有全方位多层次的利益协调作必要手段。建设先进的利益文化,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制定建设的内容,二是要明确建设的原则,三是要解决好建设的机制。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物质利益的发展,大胆创新地推进政治利益的发展,与时俱进地推进文化利益的发展。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义是利益均衡。利益协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须手段,利益协调的尺度把握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程度,利益协调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强大的推动力。要协调利益关系,首先要科学界定和谐社会构建中利益协调的基本含义,其次,要准确把握和谐社会构建中利益协调的根本原则,再次,要精心设计和谐社会构建中利益协调的制度体系。和谐社会是各种利益关系融洽、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中新型的利益关系将会有三种突出的表现,即有分化但关系融洽,有差别但各得其所,有分歧但能平等对话,有个别诉求但能服从大局。按照构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利益发展和加强全方位多层次的利益协调这“三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