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步入2020年,我国的脱贫攻坚战进入最后的收官决胜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从基本物质需求同落后生产力转移到了美好生活需求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上来。相对贫困正逐渐取代绝对贫困成为社会的主要贫困。作为以往政府减贫有效手段的公共支出,能否在减缓社会相对贫困上发挥有效作用值得探讨。另外,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对受托经管公共资产的政府进行审计、监督的主体,能否通过政府审计职能在提升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同时,改善政府的公共管理绩效,从而间接对减缓社会相对贫困起到支持作用也有待证实。本文正是基于以上两个思考展开研究。首先本文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现状,系统回顾了国内外学术界在相对贫困领域、政府公共支出的扶贫绩效研究以及政府审计及其对政府公共支出扶贫成效影响等方面的文献,继而结合基础理论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并通过数据采集、变量定义以及构建模型,以2008—2017年10年间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为样本进行了实证检验。经过检验,本文得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结论:第一,政府公共支出中的医疗卫生支出与农林水事务支出能够显著减缓社会相对贫困,科技支出对于社会相对贫困的作用并不明显,教育支出与社保就业支出由于支出结构不合理以及相应使用乱象的存在反而对社会相对贫困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剧作用。第二,各类政府公共支出除了农林水事务支出外,均不存在明显的时滞性,在当期即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第三,政府审计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能够有效规范公共部门在教育、社保就业领域的资金使用,进而促进社会相对贫困的减缓,而政府审计对于医疗卫生支出减缓社会相对贫困反而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干扰和抑制作用。第四,政府审计发挥调节作用存在较为明显的时滞性,且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第五,除农林水事务支出以外,其余各类政府公共支出的增量均对社会相对贫困具有显著作用,且作用具有时滞性。第六,政府审计无法脱离政府公共支出而单独、直接作用于社会相对贫困。本文针对以上研究结论展开了合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为今后相关领域的后续研究以及政府审计工作、社会相对贫困的治理提供适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