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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是与民生关系很大的产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在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性导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由国有国营的,但是很多公用事业企业存在成本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低、竞争力不强等弊端,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供给的不足。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对城市公用事业进行了改革,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来提供产品或服务。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颁布文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公用事业的经营。
首先,论文从公共选择理论、所有制、新公共管理理论三方面分析了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特点具体分析了现阶段进行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其次,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对政府规制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相应的政府规制体制进行改革来与之配套,并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实践进行了案例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在转轨时期的一些特点,针对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三点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