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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会计盈余作为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一直是投资者、管理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会计盈余代表了投资者投入资金获取收益的多少,影响管理者的薪酬水平,是资本市场各种证券的估价基础,政府征税也与企业的收益密切相关。正是由于会计盈余信息如此重要,企业才会想方设法操纵盈余,致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2013年1月,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了《2012年中国非金融上市公司财务安全分析报告》,报告指出:截止2012年第三季度,在1689家样本公司中48.73%的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报表粉饰嫌疑。可见,由于面临股价、监管和退市等压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粉饰报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纵观国内外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作者发现,大多数研究停留在盈余管理“是什么”(概念)、“为什么”(动机)和“怎么做”(方法和手段)等问题上,关于盈余管理的治理和防范的系统性研究较少。本文结合国内外研究的新动向,将研究视角转向盈余管理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逻辑分析框架,层层递进的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为什么存在?盈余管理是好是坏(本质),要不要控制?如何识别、评估和控制?本文站在监管者角度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识别和控制问题,主要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本文站在监管者的立场,从广义的角度去界定盈余管理的概念。本文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会计披露的管理,或通过规划交易来粉饰企业的财务报告,从而影响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实现管理层的特定目的。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前提条件,经济人的利己性、信息不对称、会计准则的弹性和滞后性、证券市场的非有效性以及外部审计的非独立性是盈余管理普遍存在主要原因。第二,学界对于盈余管理的本质存在不同的看法,“好盈余坏盈余”的争论不断。持“好盈余”观点的学者从信息传递观、有效契约观的角度论证了盈余管理的“合法性”和“有益性”,本文对此观点进行批判,认为盈余管理是符合法的形式不符合法的精神的财务行为,对企业管理层有益而对利益相关者有害。本文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故意地不去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本文从哲学“真善美”角度(真的起点、善的过程、美的结果)探讨了盈余管理的本质,分析了盈余管理和会计信息真实性、职业道德以及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盈余管理本质上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违背了职业道德,严重降低了财务报告的质量,是内含欺骗或欺诈性质的财务行为,为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当予以遏制。第三,盈余管理的识别方法,主要有经验识别法和模型识别法两大类。模型识别法主要是验证大样本范围内是否存在盈余管理,验证过程复杂,精确性较高。经验识别法则试图找出盈余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可以弥补统计分析的不足,对于监管机构更有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具体案例提出了盈余管理的经验识别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和中立性原则为识别出发点,从定性和定量角度识别单个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并通过财务分析法以及非财务分析法,发现财务报告的异常项目,进而判断企业管理层对经济交易的处理、各类信息的披露是否客观、公允,是否发生了盈余管理行为。同时,作者也认识到,并非所有的盈余管理都是能够被识别的,真实盈余管理往往很难被识别和控制。第四,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具体案例,从道德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可控性三个方面对盈余管理进行评估。并依据败德/违法,可控性的程度和大小两个维度将盈余管理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盈余管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法律,危害性较大,具有可控性,主要表现为过度的应计盈余管理。第二层次的盈余管理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或法律,很难识别和控制,主要表现为以构造交易为手段的真实盈余管理。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的盈余管理轻微违背道德,后果不严重。只有分清不同层次的盈余管理,我们才能够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真正取得遏制盈余管理的成效。第五,利用博弈论和法律不完备理论论证了盈余管理的控制思路:政府主动监管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相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有其独特的制度背景,对盈余管理的控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作者认为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控制应当是渐进式的。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较为严重,多数处于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现阶段首要任务是加强政府主动式监管,严厉打击第一层次的盈余管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内部和外部一起抓,才能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加强政府主动式监管、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外部审计独立性、内部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盈余管理的控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