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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时期是未成年人人生社会化的重要阶段,犯罪则是阻碍未成年人顺利进行社会化重要原因。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多样化、低龄化、严重化趋势,简单的依靠司法系统开展帮教难以实现矫正不良行为的目的,需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社会资源帮教的合力,及时挽救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走入社会。社会帮教制度坚持“司法·社会”模式,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宜教不宜罚的理念,能够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归复社会。司法社工是社会化帮教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参与主体,能够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链接社会资源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教育与帮助。本文以司法社工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服务中的多重角色为研究内容,深入徐汇区Y社工站实践调研,运用参与式观察法、访谈法研究司法社工在开展社会帮教时的工作状态、角色运用情况、帮教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分析梳理出司法社工在社会帮教过程中扮演着管理者、教育者、使能者、协调人、代理人、政策宣传者、信息搜集与传递者、社会资源链接与整合者等多种角色以及不同角色背后所带来的多种服务及多种技巧的运用。在充分了解司法社工角色扮演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社会角色理论分析现阶段司法社工在参与社会帮教多重角色扮演过程中面临的角色压力剧增、角色冲突频繁、角色边界混淆、角色失能凸显等困境。同时,造成角色扮演困境原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司法社工对于自身角色的认同不足、角色扮演能力有待提升等内在诱因,也有帮教对象、不同主体对司法社工的角色认知不足和社工机构支持力度欠缺等外在因素。对此,笔者从司法社工自身层面、不同主体层面、政策机制层面出发,分析司法社工多重角色扮演困境的破解之道。从社工自身层面而言,要明确角色定位、提升角色认同、加强角色学习;不同主体层面,一是要求机构加强对司法社工的角色培训与督导,加大对司法社工的支持力度,二是检察机关加强对司法社工的职业与支持;政策机制层面不光要完善社会帮教政策更要加强职业体系建设、健全帮教考核机制。多管齐下,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效果最大化,帮助司法社工在社会帮教中的功能能够更好的发挥,推进司法社会工作与社会帮教的发展,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帮助其顺利完成帮教,达到回归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