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土地的商品价值开始不断显化。我国的国有土地市场得到快速、充分的发展,而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发展却相对滞后,国有土地市场与集体土地市场呈现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对土地资源高效流转,优化配置构成巨大障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中央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在新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建设指明了方向。论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本研究工具,综合运用城乡统筹、区位理论、土地市场理论等基础理论,研究中采用理论分析法、文献查阅法、实地调研法和系统分析法等多种方法,以安徽省为实践调研和分析对象,对安徽省的城乡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同时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关于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精神为指导,对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和农村土地市场的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提出了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构建框架和改革建议。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构建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体系。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对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别对国有土地市场和集体土地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产权明晰是土地市场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明晰土地交易规则、降低土地市场交易成本是市场建设的必要条件;市场的契约精神是土地市场的重要保障;实现政府、集体组织、农户的多方共赢是土地市场建设的重要方向。在对安徽省芜湖市、宁国市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其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地通过组建土地投资公司、建立股份合作社、成立城乡统一土地交易中心等方式,在集体土地市场建设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面临相关法律制约、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缺乏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等一些障碍因素。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的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我国城乡统一土地市场运行的制度安排:一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二是完善土地市场契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三是降低土地市场交易成本;四是体现土地市场建设中的公共选择,实现多方共赢;五是完善土地市场的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完善土地市场交易中的规则体系。